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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股票配资公司 对外开放取得瞩目成就 经贸合作迈向更高水平 ——新中国75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一

郑州股票配资公司 对外开放取得瞩目成就 经贸合作迈向更高水平
							——新中国75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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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外贸规模屡创新高,发展质量稳步提升,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齐头并进,区域经济合作持续推进,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积极推动对外开放,开放范围、领域和层次持续拓展,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加速形成。

一、货物贸易稳定增长,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货物贸易成就辉煌,贸易规模由小到大,外贸竞争力由弱到强,截至2023年已连续7年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对全球贸易的稳定作用不断增强。

(一)贸易规模稳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不断提升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社会生产力落后,经济基础薄弱,再加上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对外货物贸易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1950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仅11.3亿美元。20世纪50—60年代,我国货物贸易规模有所扩大,年均增速为6.9%。进入20世纪70年代,国际环境出现积极变化,我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对外贸易获得较快发展,货物进出口总额由1970年的45.9亿美元增长到1978年的206亿美元,年均增长20.7%。1978年以来,在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我国不断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持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货物贸易规模稳步扩大。特别是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紧抓经济全球化机遇,积极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合作,对外贸易迈上新台阶。2004年、2007年、2011年货物进出口规模分别突破1万亿美元、2万亿美元、3万亿美元。1979—2012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186.4倍,年均增长16.6%。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度融入全球经济,全力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2023年,货物进出口总额达到59360亿美元;2013—2023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4%,增速高于同期全球货物贸易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

改革开放前,我国货物贸易规模较小,在国际市场所占份额很低,到1978年,货物进出口总额仅占国际市场的0.8%。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货物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在国际市场所占份额和位次逐步提高。2009年,我国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占国际市场的比重提升至8.7%。2013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占国际市场的比重进一步提升至11.0%,首次超越美国,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此后除个别年份外我国一直保持全球第一,2023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占国际市场的12.4%。

(二)商品结构持续优化,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显著提高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工业体系尚不健全,出口商品主要是农副产品等初级产品,进口商品主要是机械设备等工业制成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工业生产能力大幅提升,进出口商品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出口商品从以初级产品为主转变为以工业制成品为主。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在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不足20%,1978年提高到46.5%,该比重持续稳定提高,2023年已达到95.1%,在我国出口商品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进口商品从以工业制成品为主转变为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同步发展。20世纪80—90年代,工业制成品进口额与初级产品进口额的比例年均约为4.5倍,2012年这一比例降为1.9倍,2023年进一步降为1.4倍。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生产力日益进步,我国产品技术含量不断提升,工业制成品出口结构也不断优化,从以轻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到以机电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为主。机电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不断提高,1980年为7.8%,1990年、2000年先后达到17.9%、42.3%,2023年进一步提高到58.5%,为外贸增长提供强大动力。同时,随着我国不断引进先进技术、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国工业制成品进口结构也呈现积极变化,高端技术装备、核心零配件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进口比重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品进口占进口总额的比重从2000年的23.3%提高到2023年的26.6%。

(三)贸易伙伴更加多元,新兴市场快速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伙伴是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1951年我国同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额占全部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达52.9%。之后我国持续发展同其他国家的外交关系,贸易伙伴逐渐增多。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外贸易伙伴发展到40多个国家和地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积极适应国际市场形势,不断深化同世界各国的经贸往来,贸易伙伴向多元化发展,2011年我国对外贸易伙伴已扩展到230多个国家和地区,美国、欧盟、东盟、日本、韩国等成为我国主要贸易伙伴。进入新时代,我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不断推动对外开放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迈进,与各国的贸易关系更加紧密,成为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

我国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积极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与各国共享区域开放机遇,国际市场布局逐步优化,与新兴市场的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进一步激发了新兴市场活力,促进双边贸易快速发展。我国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114个国家的前3大贸易伙伴,是其中68个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额由2013年的10.1万亿元攀升至2023年的19.5万亿元,年均增长6.7%,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由39.3%提高到46.6%。我国与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进出口额也大幅增加,在进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分别由2000年的2.2%和2.7%提高到2023年的4.7%和8.2%。

(四)经营主体活力增强,民营企业贡献提升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对外贸易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开展,经营权由国家统一管理,1978年开展外贸业务的专业总公司仅10余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深化外贸体制改革,逐步放宽外贸经营限制。特别是2004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将外贸经营权管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取消了外贸经营权的门槛限制,外贸企业数量大幅增长。2017年,我国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经营主体达43.6万家,至2023年达64.5万家,显示出外贸主体活力不断增强。

随着外贸经营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我国外贸经营主体由国有企业逐步扩展到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经营者等多种类型,各类企业在外贸发展的不同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前,我国对外贸易经营主体为单一的国有企业。改革开放后,随着外贸经营权的放开,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得到较快发展,外资企业逐渐成为我国外贸第一大经营主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国家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下,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2019年民营企业超过外资企业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主力军。2023年,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19年的43.3%提高到53.5%,连续5年保持我国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地位。

二、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成为我国高水平开放新引擎

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服务贸易从无到有,进出口规模日益扩大,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机制,持续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将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作为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着力点,服务贸易对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更为强劲。

(一)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位次跃居世界前茅

改革开放前,我国服务贸易仅局限在少量对外技术援助和来华旅游服务。改革开放后,我国不断夯实服务业基础,稳步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服务贸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积极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通过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搭建服务贸易国际交流平台,着力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2023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为9331亿美元。1983—2023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增长198倍,年均增长13.8%。其中,服务出口额增长142倍,年均增长12.9%;服务进口额增长272倍,年均增长14.7%。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速度快于全球水平,为全球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强劲动能。1983—2023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速高出全球平均增速6.5个百分点,在全球服务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稳步提升。2014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82年的0.6%提高到6.3%,在全球服务贸易的位次由1982年的第34位跃升至第2位,自此连续9年保持全球服务贸易第二大国地位;2023年居第4位。

(二)贸易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向价值链高端迈进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服务贸易以运输和旅行等传统服务为主,20世纪80年代传统服务在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的平均值超过80%,之后这一比重逐渐下降,但仍维持在50%以上。运输服务在服务进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由1982年的51.6%下降至2023年的27.7%,旅行服务所占比重由1982年的19.4%提高至2023年的22.6%,是我国传统服务贸易的两大支柱。

随着我国服务业开放范围的不断扩展以及服务领域国际合作的不断深化,金融、保险、电信、文化教育、管理咨询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快速发展。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加速创新,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加快,进一步拓展了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空间。1982—2023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额由10.1亿美元增加到3859亿美元,年均增长15.6%,增速快于传统服务贸易2.7个百分点。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在服务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20世纪80—90年代,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所占比重平均为24.1%,2000年至2019年这一平均比重提高至32.5%,2020年至2023年又进一步提高至42.9%。

三、利用外资成效显著,投资环境持续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资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对外开放领域不断拓展,外商投资环境持续改善,吸引外资结构日益优化,利用外资水平不断提高。

(一)市场吸引力增强,引资规模持续扩大

改革开放前,我国利用外资规模有限。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利用外资以对外借款为主,引进外资尤其是外商直接投资规模有限,1979—1991年的13年间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仅251亿美元。1992年以来,中央确定了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强调“更多更好地利用国外资金、资源、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国内投资环境持续改善,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进入发展“快车道”。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由1992年的110亿美元增至2023年的1633亿美元,增长13.8倍,年均增长9.1%。2023年,我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占全球的12.3%,连续3年保持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地位。

(二)利用外资水平提高,引资结构日趋改善

随着我国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及外资准入领域的不断扩大,外商直接投资行业分布更加优化,由改革开放初期的以制造业为主向多个产业共同发展转变,第二产业投资规模缩小、第三产业投资规模扩大。2023年,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7个行业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占比近90%。近年来,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发展,高技术产业发展空间不断拓展,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占比逐步提升,成为吸引外资的重要增长点。2023年,我国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4233亿元,占全部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37.3%。

(三)外商投资环境优化,企业投资领域不断拓展

对外开放重大战略部署实施以来,我国不断完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建设,逐步放开外商投资限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颁布,奠定了我国利用外资的法律基础。随后国家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逐步扩大沿海开放城市范围、采取多项鼓励措施,外商投资环境大大改善。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积极履行入世承诺,持续扩大自主开放,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投资便利化进展加快,投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金融、科技、教育和文化等多个领域加大开放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14年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由全面核准制转向普遍备案和有限核准;2018年全国统一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正式上线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禁止准入和许可准入事项不断缩减;201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对外商直接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通过一系列努力,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我国成为全球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目的地之一。

四、对外投资合作量质齐升,“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

“走出去”战略提出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带动对外直接投资蓬勃发展,实现规模快速扩大、质量显著提高。

(一)对外投资规模跃升至世界前列

1979年,国务院提出“出国办企业”,开启了我国对外投资序幕。但政策提出初期,只有少数国有企业走出国门,对外投资规模很小,1982—2000年,我国累计实现对外直接投资278亿美元,年均对外直接投资额仅14.6亿美元。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走出去”战略。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带来更多机遇,推动对外直接投资实现较快发展。2001—2012年,我国年均对外直接投资额为351亿美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对外直接投资步伐加快。2023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金额为1478.5[1]亿美元,是2012年的1.7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居全球位次从2002年的第26位提高至2012年的第3位,自此连续12年居于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前3位。

(二)对外投资结构更趋优化

随着国家“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行业领域不断拓展。2003年,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及商务服务业四个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额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90%以上。2023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已覆盖国民经济的18个行业大类。其中,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个行业的投资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90%左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中居于首位。

(三)对外经济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对外承包工程是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主要形式,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当时仅4家企业获批承接对外工程业务,新签合同金额很小,1979年仅0.3亿美元。2000年开始对外承包工程作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形式,得到快速发展,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新签合同额由2000年的120亿美元增加至2012年的1565亿美元,增长了12.1倍。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外承包工程进入新发展阶段,对带动我国产品技术服务“走出去”、深化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2645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69%。

五、多双边和区域合作不断深化,互惠共赢理念更加彰显

我国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不断深化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与世界各国共享发展机遇,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果,为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自贸试验区“试验田”作用充分发挥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形势下党中央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自2013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以来,国家不断优化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建立了2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贸易、投资、金融等方面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形成了许多制度创新成果,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积累了丰富经验。10多年来,自由贸易试验区累计部署3400多项改革试点任务,在国家层面总结提炼了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四批最佳实践案例,共向全国复制推广30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2023年,2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计进出口额7.7万亿元,在我国进出口总额中占18.4%,为稳外贸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自由贸易区网络不断扩大

2002年,我国和东盟国家领导人签署《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了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继党的十七大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后,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成为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推进自由贸易区网络建设,不断深化与各国的经贸合作,开展多轮自贸协定升级谈判,持续推动原有自贸协定升级扩容,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商签高标准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自贸区网络不断拓展。2022年,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我国正式生效。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与2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22个自贸协定。当前,我国与自贸伙伴贸易额(不含港澳台)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提升至1/3左右。

(三)“一带一路”建设成果丰硕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倡议提出以来,我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倡导合作共赢理念与正确义利观,促进共建国家全方位多领域互联互通,“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倡议中来,共建“一带一路”已成为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最大规模的国际合作平台。截至2023年底,我国与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我国还与共建国家加强经贸领域务实合作,发展合作共赢的贸易投资关系,各国之间的贸易投资联系更加紧密。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总指数[2]由2013年基期的100提高至2022年的165.4。2023年,我国对共建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241亿元,与共建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1.6万亿元,完成营业额9305亿元。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开放的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开放成为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为我国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要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继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

注:

[1]数据来源于商务部2023年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简明统计。

[2]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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